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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要闻] 变相减持不手软 亿晶光电缩水补偿方案疑似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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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4 09:26: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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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出一份亏损6.88亿元的2012年业绩答卷后,亿晶光电控股股东荀建华的持股面临兑现盈利补偿后被大幅稀释的窘境。于是,原本需合计让渡1.5亿余股的亿晶光电重组股东,给出了无偿转送2620万股等一揽子利润补偿替代方案,试图维持公司经营稳定。然而,这一切尚需5月17日股东大会上股东们的点头。

  利润补偿替代方案大幅缩水

  亿晶光电发布业绩前,通过资产重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荀建华及除建银国际光电(控股)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3位重组股东发函请求,协商变更利润补偿方式及解除原有利润补偿协议。

  上述股东以公司身处光伏产业危机之中为由,希望将利润补偿方案变更为:其一,上述股东以股份质押为上市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其二,上述股东向其他股东按该等股东持股总数2.62亿股采用每10股送1股的方式无偿转送股份合计2619.71万股,公司称这相当于原利润补偿方案缩股或送股4417.01万股;其三,延长股份锁定期3年;其四,在一定数值内不参与利润分配。

  然而,这一变更补偿协商遭到了流通股东的反对。有股东质疑,“重组股东本应当承担的是1亿股以上的股份让渡,现在仅拿出2000多万股了事,这不是赖账么?”根据亿晶光电测算,重组完成至2012年末,实际盈利值与预测数相差8.8亿元。照此测算,此次要求更改补偿方案的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注销或送出股份1.5亿余股,占其目前持股的近7成。

  重组股东在临近兑现业绩承诺补偿时端出如此变更方案,似乎也是形势所逼。2012年末,荀建华作为亿晶光电控制方持有上市公司1.92亿股,持股比例为39.56%,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46.08%的股权,一旦依据原补偿方案实施,那么上述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将降至21%。

  无怪乎亿晶光电在公告中指出,巨大的业绩差额已远超乎合理想象,亦已超过业绩承诺人可以合理承受的范围;而且,这只是2012年的补偿情况,如果亿晶光电2013年度仍无法实现承诺利润,则承诺人持股比例将进一步降低,甚至可能出现持股为零的情况。

  变相减持不手软

  公司现阶段获取资金来源单一,资金压力巨大,危机迫在眉睫;保持公司控制权是公司稳定运营的必要条件……对于利润补偿方式的变更,重组方给出了一系列的理由。然而,荀建华作为重组方补偿流通股东之心究竟有多诚呢?

  从2012年7月起,齐鲁证券慈溪天九街证券营业部先后通过大宗交易平台累计抛售亿晶光电4558.32万股,套现4.52亿股。从定期报告披露的股东名单来看,上述减持正是亿晶光电前控制方陈海龙及一致行动人所为。而根据此前的重组方案,陈海龙等所持有的3300万股需转让给荀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无法完成转让,陈海龙等人则需将上述持股进行转让,并将税后收益支付给荀建华等人。而上述实际上归属于荀建华等人的持股在今年1月21日解除质押,并随即在大宗交易平台上出现了9笔来自齐鲁证券慈溪天九街证券营业部的抛售,合计抛售量为3128.32万股。上述抛售所获得的近3亿元收益,依重组方案界定应属于荀建华等人。

  荀建华一方面通过陈海龙的减持落袋3亿元,一方面以持股处于限售期为由,企图将作为利润补偿的2620万股拖延至2014年年底才予以实施,如此兑现盈利承诺,似乎不算“厚道”。

  也正因如此,有流通股东对于重组承诺方业绩补偿方式变更的反对声强烈,并计划联手在5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否决这一议案。

       来自: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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