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概念及全面实行增值税转型对风电带来的影响
12月19日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关于研究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的会议,明确光伏发电项目享受与风电项目相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那么目前国内风电企业享受什么样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以及增值税转型后对于发电企业税收的影响又是如何呢?
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把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就是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在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税制下,企业所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金,不允许税前扣除;而如果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则意味着这部分税金可以在税前抵扣。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税制的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因为它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因而颇受企业的欢迎。
在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前,中国风电投资者一般采用合资公司方式开发风电场,以享受中外合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优惠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转型前,按照我国税收政策,只有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风机设备才能够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而且是一次性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会计处理上可以冲抵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增值税转型后,已不再区分企业性质,都可以冲减工程造价,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在运营期内逐年抵扣。
下面将增值税转型后退税方式与目前中外合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对风电效益的影响做一比较(所得税税率不变)如表1 所示。
表1 增值税转型后退税方式与中外合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影响
序号 项目 外商投资企业一次退税 增值税转型后
1 实施范围 中外合资项目 所有企业
2 退税方式 全额一次退税 分年抵扣
3 对造价的影响 退税收入一次冲抵造价 退税收入一次冲抵造价
4 相当提高资本金收益率 2% 1.5%
5 相当提高电价(元/ 千瓦时) 0.0561 0.0439
从上表可以看出,实行增值税转型后,对原中外合资项目来说,由于退税收入由一次退还变为逐年抵扣,对现金流影响很大,一次退税时相当于提高资本金收益率2%,而增值税转型后改为逐年抵扣后,只相当于提高资本金收益率1.5%,比转型前下降0.5% ;增值税转型前一次退税相当于提供项目电价
0.0561 元/ 千瓦时,而转型后逐年抵扣仅相当于提高电价0.0439元/ 千瓦时,比转型前降低0.0122 元/ 千瓦时。